10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具有重要意义的新闻发布会,正式推出《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》,并分享了一系列典型案例,以更好地保障和追责司法人员的行为。针对媒体提问——当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认为司法人员存在违反审判职责的情况时,应如何向人民法院反映问题以便启动追责程序——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进行了详细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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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向阳指出,为了有效推动司法责任追究的落实,《条例》为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提供了清晰的指引。外部来源主要包括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特邀监督员的反馈,网络舆情的反映,上级机关的交办和移送,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等。而在法院内部,则通过司法巡查、审务督察的工作、严格审核填报信息以防止司法被干预、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回溯调查,以及案件评查中的发现,建立起了健全的线索来源机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《条例》还构建了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。对于那些涉及国家赔偿责任、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被列为最差的案件、因相关问题引发的重大舆情,或是有关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并反馈的关联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涉嫌违反审判职责的线索转交给督察部门。这一机制的建立旨在畅通问题线索的来源,确保司法责任追究工作不仅实现实质化操作,还能长期持续开展。 qm球盟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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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向阳强调,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在司法责任追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。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保持问题反馈和诉求反映渠道的畅通,积极接受社会监督。如果公众发现法院的司法人员存在违纪行为,欢迎通过相关人民法院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。最快捷的方式是利用“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”这一网络平台。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,人民法院会依照《条例》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,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调查,依法依规开展相应的司法责任追究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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